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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公房定额管理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直属高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4]3号)文件精神,原重庆大学《公房定额管理实施细则》([2012]463号)中所有行政办公用房按照现职级为准,参照以下定额标准执行:

职级

正处级

副处级

处级以下

面积(m2

18

12

9


房地产管理处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