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房地产管理主页
新闻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
关于新进职工填报住房补贴相关资料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重庆大学住房货币化分配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将对我校尚未启动实施住房补贴的新进教职工(含事业编制人员、工号C开头的合同制人员、工号P开头的人才派遣人员、工号Y开头的预聘制专任教师等)进行住房补贴核算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填报内容

新进职工填写《个人承诺书》、《职工家庭个人基本情况调查表》和《重庆大学职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表》,从外单位调入的还需填写《重庆大学职工原工作单位住房情况调查表》,调查表需单位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此外,新进职工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 已婚人员需提交配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

3. 本人及配偶已购公有住房、集资房、单位组织委托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单位组织购买并享受单位补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其他商品房等住房的,需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4. 配偶为非本校职工且职称职级为中级及以上者,需附相关职称职务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任命文件、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变更申报填写内容

已交调查表、但婚姻状况等发生变动的职工,需重新填写《重庆大学职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表》(单位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并提交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

请各二级单位通知本单位新进职工如实填报相关资料。新进职工请自行下载附件中相关表格,并将上述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到房地产管理处207办公室。资料经核实无误后,于次月核算并发放住房补贴。

联系电话: 023-65103195

 

附件:1. 个人承诺书.doc

2. 职工家庭个人基本情况调查表.xls

3. 重庆大学职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表.doc

4. 重庆大学职工原工作单位住房情况调查表.doc

 

 

                         房地产管理处

                           2018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