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
各二级单位:根据重庆大学住房货币化分配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将对我校尚未启动实施住房补贴的新进教职工(含事业编制人员、工号C开头的合同制人员、工号P开头的人才派遣人员、工号Y开头的预聘制专任教师等)进行住房补贴核算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首次填报内容新进职工填写《个人承诺书》、《职工家庭个人基本情况调查表》和《重庆大学职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表》,从外单位调入的还需填写《重庆大学职工原工作单位住房...